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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防“长险短做”!“交3保6”类产品被划红线,严卡3年末现金价值红线
2026-10-143

近日从业内获悉,监管部门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了《关于开展“快返型”产品排查整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以进一步压实保险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,切实转变经营理念,树立正确的经营观、业绩观、风险观,防范无序竞争。

根据《通知》,近期,在产品监管回溯时发现,行业内部分公司在银保渠道开发的交费期间3年、保险期间6年的普通型、分红型两全保险等“快返型”产品存在刻意压低精算费用假设,现金价值返本时间短,以此类产品冲规模,存在“长险短做”风险。为此,《通知》提出三项排查整改要求。

《通知》要求各公司强化产品费用率、发生率、退保率、投资收益率等精算假设真实性管理,摒弃规模冲动、规模导向,加快由追求速度和规模向以价值和效益为中心转变。

《通知》明确,各公司原则上不得新报备第3个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超已交保费的产品。过往报备的存量产品,存在类似问题的,原则上要主动停售。确有流动性困难的公司,要全面评估流动性缺口,制定妥善清理规范计划并与监管部门沟通,按照“量出为入”的原则,严控业务规模,并设置产品停售整改期限。

《通知》提出,各公司要认真开展产品自查,严格落实“报行合一”相关工作要求。同时,要充分测算利率双向波动情景下,相关产品的现金流压力。对于盲目冲规模,造成市场恶性竞争的公司,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监管约谈、责令整改、暂停产品备案、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。

相关业内人士表示,《通知》是行业转型期对正确的经营观、业绩观、风险观的反复强调。部分人身险公司为了冲规模销售了大量“快返型”产品,这些产品本身缺乏业务价值,只是单纯的现金流业务。这种激进做法不仅对公司长期经营无益,而且会扰乱市场秩序。从产品端来看,新增业务已全面收紧,存量业务则稳妥化解。此次排查整改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,推动人身险行业回归保障本源、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


文章来源:中国银行保险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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